守护少年的你|1000 人旁听!宜州法院将庭审“搬”到学校现场,开展沉浸式普法活动
资讯
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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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下午,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到宜州区第一中学,以巡回法庭的形式送法进校园,对沈某等4人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让1000余名师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让法律的春风滋润整个校园。
一、庭审零距离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落下,由宜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廖温全法官审理的2起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正式开庭。
沈某、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2022年4月2日、3日,被告人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租借银行卡账户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期间,沈某的银行卡账户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单向流入该账户中的资金共计200余万元并被转出,包含被害人黄某等人被他人电信网络诈骗的72万余元,沈某至少非法获利790余元。
2022年4月10日,被告人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租借银行卡账户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经被告人沈某介绍仍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期间,刘某的银行卡账户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单向流入该账户中的资金共计100万余元并被转出,包含被害人张某等人被他人电信网络诈骗的48万余元,刘某非法获利12900元。刘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及预缴罚金。
法院判决
被告人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被告人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林某清、林某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2022年8月24日、25日,被告人林某清、林某江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租借银行卡账户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林某清经林某江介绍仍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帮助上游犯罪转账、取现。
期间,林某清的银行卡账户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单向流入该账户中的资金共计7万余元,林某清采取取现的方式帮助转移4.62万元,包含被害人叶某被他人电信网络诈骗的2.26万元,林某清、林某江分别非法获利500元和1000元。林某清、林某江犯罪后均自动投案。
法院判决
被告人林某清、林某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至六千元。
二、行走的法治课
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涉未成年人犯罪,你们了解多少?
庭审结束后,宜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挺结合本次庭审,现场为在座师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韦挺院长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真实案例,根据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特点深入剖析其犯罪原因,并与师生们分享预防攻略,告诫大家要遵纪守法、敬畏法律,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品格,自觉抵制不良行为。鼓励大家多读书、读好书,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做情绪的主人,还要做自己人生的掌舵人。
现场,宜州法院刑事审判庭赖艳军、蓝艳逢法官分别对本次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细致解读,并通过问答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热烈互动,加强师生们对未成年人犯罪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
同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反邪教、打击毒品犯罪、打击传销及环境保护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重点解说。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10余个。
此次将庭审搬到学校,现场开庭、以案释法,不仅让师生们生动直观地感受到宪法的神圣和权威,还有助于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法官提醒
近年来
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勿以为自己与法律红线万里之遥
凡事皆是一念之差
是一步之遥
请尽情享受花样年华
而不是承担违法犯罪带来的成本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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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下午,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到宜州区第一中学,以巡回法庭的形式送法进校园,对沈某等4人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让1000余名师生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让法律的春风滋润整个校园。
一、庭审零距离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落下,由宜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廖温全法官审理的2起涉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正式开庭。
沈某、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
2022年4月2日、3日,被告人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租借银行卡账户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期间,沈某的银行卡账户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单向流入该账户中的资金共计200余万元并被转出,包含被害人黄某等人被他人电信网络诈骗的72万余元,沈某至少非法获利790余元。
2022年4月10日,被告人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租借银行卡账户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经被告人沈某介绍仍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期间,刘某的银行卡账户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单向流入该账户中的资金共计100万余元并被转出,包含被害人张某等人被他人电信网络诈骗的48万余元,刘某非法获利12900元。刘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及预缴罚金。
法院判决
被告人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被告人刘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林某清、林某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
2022年8月24日、25日,被告人林某清、林某江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租借银行卡账户从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林某清经林某江介绍仍将自己的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帮助上游犯罪转账、取现。
期间,林某清的银行卡账户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单向流入该账户中的资金共计7万余元,林某清采取取现的方式帮助转移4.62万元,包含被害人叶某被他人电信网络诈骗的2.26万元,林某清、林某江分别非法获利500元和1000元。林某清、林某江犯罪后均自动投案。
法院判决
被告人林某清、林某江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至六千元。
二、行走的法治课
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吗?
涉未成年人犯罪,你们了解多少?
庭审结束后,宜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韦挺结合本次庭审,现场为在座师生带来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
韦挺院长紧紧围绕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真实案例,根据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特点深入剖析其犯罪原因,并与师生们分享预防攻略,告诫大家要遵纪守法、敬畏法律,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品格,自觉抵制不良行为。鼓励大家多读书、读好书,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做情绪的主人,还要做自己人生的掌舵人。
现场,宜州法院刑事审判庭赖艳军、蓝艳逢法官分别对本次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细致解读,并通过问答的形式与同学们进行热烈互动,加强师生们对未成年人犯罪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认识。
同时,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反邪教、打击毒品犯罪、打击传销及环境保护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重点解说。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10余个。
此次将庭审搬到学校,现场开庭、以案释法,不仅让师生们生动直观地感受到宪法的神圣和权威,还有助于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法官提醒
近年来
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
勿以为自己与法律红线万里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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